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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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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工作制度

团组织工作制度

一、团组织的组成与改选

(一)凡团员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建立团组织;人数不够三人时,可由两个或几个班联合建立团组织;人数超过30人时,可下设几个团小组。

(二)团组织设支委会,支委会由组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组成;团员在30人以上的组织,可根据需要,支委增至5人,即增设文体委员、学习委员。

(三)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出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新组成的班级,可暂由班主任指定临时负责人,条件成熟时进行正式选举。

(四)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改选。下发任免通知书。

二、支委会分工负责制

组织:

1、向组织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当好团组织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它委员研究工作,提出组织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团员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

组织委员:

1、了解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团员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与保密工作。

宣传委员:

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团员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黑板报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团组织工作应争取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与班委会要互相配合,但不要包办代替,组织一般不兼任班委会职务,其它支委会成员则可兼任。

三、团组织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

1、支委会要建立例会制,至少每两周一次

例会内容:(1)政治学习;(2)研究组织工作

2、支委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各委员要向组织团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二)计划、汇报、总结制

1、每学期开始时,组织应制订出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进行大的活动时,还应制订出具体的活动计划。

2、组织应每月一次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每次活动完后都应及时向团委汇报活动的情况。

3、组织应每月总结一次工作情况,除向校团委汇报外,还应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向全体团员汇报;每学期结束前,支委应总结本学期工作,写出书面材料,向本委会全体团员和团委会汇报。

(三)团日制

l、团组织每周活动一次,时间1—2课时。

2、活动时,应按组织计划,组织团员进行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和文体活动。

3、团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组织工作,保证团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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