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讼法律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征收方没有对我的房屋进行评估,我能否提出异议?

征收方没有对我的房屋进行评估,我能否提出异议?

来源:赢讼法律网


法律分析:如果征收方没有对房屋进行评估,产权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征收单位应当组织评估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产权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单位应当按照评估价格向产权人支付征收补偿费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产权人有权要求征收方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征收方没有对房屋进行评估,产权人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