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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要收赞助费,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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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收赞助费违法,违反国家规定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择校费、借读费等。捐资助学应自愿,而被迫捐助与入学机会挂钩则是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民办学校也不得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赞助费,而应享受补贴。因此,大源金星小学今年收取赞助费是违规的乱收费行为。

法律分析

小学收赞助费,在任何地方都是违法的。一、只要是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就是乱收费。学校肯定不是承认它收的是赞助费。因为,国家规定,作为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一种方式,捐资助学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则是变相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这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是应禁止的。二、事实上,捐资助学的前提是社会人士要自愿,因此,家长只能是被迫自愿了。如果捐资助学与入学机会挂钩,且都针对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有统一的标准,这就是“被自愿”,只是把择校费、借读费换一个说话,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早在2009年,国家就统一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2010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对照以上规定,大源金星小学今年要收赞助费,毫无疑问是违规的乱收费,国家规定,即使是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学费标准已经高于公办学校,且依据《义务教育法》,举办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实行补贴,在享有补贴之后,民办学校也不得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赞助费。

拓展延伸

民办学校的赞助费用如何合法收取?

民办学校的赞助费用合法收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根据该法,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向社会募集赞助费用来支持学校的运营和发展。合法收取赞助费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赞助费用应明确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不能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其次,学校应与赞助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赞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赞助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赞助费用的合规使用和透明管理。最后,学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赞助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和审计。总之,民办学校在合法的框架下收取赞助费用是合法的,但需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赞助费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根据国家规定,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都是违法的。捐资助学是一种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方式,但如果与学生入学挂钩,就变相收取乱收费,是应禁止的。民办学校可以合法收取赞助费,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赞助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学校应与赞助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赞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合法收取赞助费应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不能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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