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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丈夫失踪怎么办离婚状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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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妻子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起诉后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丈夫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妻子可以先向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到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决离婚。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起诉离婚中联系不上对方的,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出现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等情况,会在相关报纸上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该公告内容,法律上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开庭时,被告未到庭,会缺席判决。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在向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1、提供机关、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2、如果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向提出宣告失踪申请,通过人民的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在宣告失踪的程序终结之后,再向提起离婚诉讼,会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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