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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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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职工养老关系转入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1)区内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2)跨省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二、职工养老关系转出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提供原件核实。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2)跨省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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